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
易安保险重整最新进展:比亚迪36亿元收购款已就位******
本报记者 冷翠华
2月2日,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,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易安保险”)已收到比亚迪拟收购款36亿元。这意味着业界盛传已久的“比亚迪收购易安保险100%股权”事件有了新的进展。
易安保险于2016年2月份开业,是国内四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。2020年7月份,易安保险因偿付能力不足等原因被银保监会接管。2022年7月份,银保监会原则上同意易安保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。
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,截至2022年3月末,易安保险资产总计3.35亿元,负债合计4.62亿元,股东(或所有者)权益合计为-1.27亿元,账面资产小于负债。尽管资不抵债,但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,其具有管理结构扁平、轻资产运营等优势;同时,其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,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,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。
根据《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,但收购保险公司的,其出资或持股比例上限不受限制。同时,参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的,也不受该《办法》关于股东资质、持股比例、入股资金等规定的限制。此次比亚迪拟收购易安保险100%股份。
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比亚迪是收购易安保险并发挥业务协同作用的良好对象,前者是实力强大的新能源车企,且自身业务与保险高契合度。不过,目前易安保险的经营范围中并不包括车险业务,该人士表示,比亚迪入主之后,必然会向银保监会申请车险经营资格,且重点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开展相关保险业务。
事实上,汽车厂家布局保险行业的案例并不少见。在车企布局保险公司方面,广汽集团控股众诚保险,一汽集团控股鑫安保险,2021年,吉利控股集团入股合众财险,持股比例33.33%,达到单一股东的持股上限。
在车企布局保险中介方面,公开信息显示,小鹏汽车保险代理成立于2018年;特斯拉保险经纪成立于2020年;2022年1月份和3月份,蔚来保险经纪、比亚迪保险经纪先后成立。
另一位业内人士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新能源车险作为新能源车企与车主长期交互、激发日活、增加用户黏性的重要接口,必然是各大新型车企重点布局的板块。这也是众多新能源车企布局保险领域的重要原因,保险公司在车险领域的网点优势和经验优势也是新能源车企需要的,因此,车企入股保险公司或者收购保险公司的交易较多。
该人士表示,如果能实现真正的融合,发挥好车企和险企的业务协同作用,将产生强大的竞争力,相关险企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。但也需要意识到,金融行业在监管规则、盈利模式、资金运用等方面都有很强的特殊性,与实体行业存在一定差异。一旦险企被收到一个品牌下,相关战略就需要进行较大调整,考核方式和展业模式都要保证有力又伸缩有度,才能真正实现融合发展。
某券商非银分析师对记者分析说,新能源车企进军车险业务有其独特优势,尤其是其掌握汽车风险以及车辆相关用户的数据,对车险产品开发、售后服务等都具有重要意义,比亚迪收购易安保险之后双方都有望实现更好发展。(证券日报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